廊坊商标注册介绍如何注册才能更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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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商标注册介绍如何注册才能更好保护

作者:廊坊耀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03 08:35:33

商标是区别市面上不同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标志,单个商标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现如今关于所有商品和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那么这么多商标分类,如何注册才能更好的保护呢?今天廊坊商标注册公司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1、明确企业经营范围 按图索骥选择商标分类,比如“奶茶”,29类和32类里都有,不同的是,前者以奶为主,后者以非奶为主。所以,产品的性质会影响到商标类别的选择,当两个类目都涉及的时候,为商标全面保护起见,就需要两个类目都注册。比如“天喔”奶茶,就把29类和32类里的奶茶都注册下来了。由于你是通过开奶茶店的方式经营,还涉及到餐饮服务,建议也申请餐饮相关的商标类别比如43类也进行注册。

2、与企业经营范围相近的商标分类申请商标,啤酒和白酒这两种商品属于不同的商标分类,如果商家只注册了啤酒的商标,产品进入市场做大后,就很可能会在白酒里出现相同的商标。由于分属在不同商标类别里,且该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要想通过商标异议来撤销类似商标,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为商标全面保护起见,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需要在与企业经营范围相近的所有商标分类都申请商标。

3、选那些比较大的产品项目名称,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比较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从而实现用较小的成本达到较大的保护效果。

在中部经济崛起的背景下,商标已经成为常态化现象,事实上商标注册近年来面临了一些新的形势和问题,也对注册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但就企业自身而言申请商标注册还是面临一些细节性的问题,特别是要把握好这些要点。    

一是法律细节问题,商标往往关系到企业的核心权益,特别是知识产权和商业权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是一个企业独立研发能力和竞争力的体现,代表着这个企业的核心价值,因此各个公司都非常注重商标的保护,为此我们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候一定要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办事,特别是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是要注重商标本身的要素,完整的商标应该是包括多个方面的,要对公司名称、统一代码、形象、基本组织信息和产品进行全方面的把控,防止出现一些意外事故,因为这些事故在有的时候往往关系到商标注册的成败。    

三是要注意申请流程和标准,商标注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精心准备材料和认证信息,全面把控好一些商标要点,同时根据流程提交申请文件,待相关部门进行权威审核后,会注册商标进行一个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给予商标注册,如果没有通过那么就需要返回进行重新的审查,并且重新提交,为此企业就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时间和资金了。所以一定要仔细按照程序做。    

商标注册作为当前企业比较重要的事情,也一直以来备受大家的关注,而要想让自己得的商标注册更为完整和顺利,可以通过寻求专业的代办机构合作,让自己的商标申请变得更多可靠更为便利,获得审批的机会更大。

在商标办理工作中,当事人以为别人运用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驰名商标维护的规则,恳求维护其驰名商标的,能够向案子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提出制止运用的书面恳求,并提交证实其商标驰名的有关资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办理部门。

商标法明确规定的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行为有七种:

(1)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使用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在同类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进行商品装潢,误导公众的,

(3)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的;

(5)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后的商标投放市场的;

(6)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主要包括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刷、隐匿、营业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7) 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在证据收集方面,

1、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取得的涉嫌违法的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 询问当事人,调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关情况;

(2) 查阅、复制与当事人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等有关资料;

(3) 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4) 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查封、扣押被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可以要求权利人查明涉案货物是权利人生产的产品还是其许可的产品。(T82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处罚内容时,确认侵权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货物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货物、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倍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两次以上商标侵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指明供应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非法经营额的计算,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1) 侵权货物的销售价格;

(2) 未售出的侵权货物的价格;

(3) 侵权货物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已经确定;

(4) 侵权货物的市场中间价;

(5) 侵权人因侵权行为取得的营业收入;

(6) 其他能够合理计算侵权货物价值的因素。

例外情况:如果卖方不知道货物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能证明货物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且指定了供应商,则应明确规定不予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合法取得商品的情形有四种:

(1) 供货清单和付款收据由供方合法签字、盖章,并经供方审核属实或认可;

(2) 有买卖双方签订并经核实确实履行的采购合同;

(3) 有合法的采购发票,发票上记载的项目与涉案货物相对应;

(4) 其他能够证明依法取得涉案货物的情形。特别是该程序规定,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发生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暂停调查处理。中止事由消除后,恢复或者终止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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